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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 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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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前,我曾擔心過他們考試會不會很難,如果被當了怎麼辦,所以決定寫這一篇來跟大家分享。 還記那時有托福戰友跟我說:「是在怕什麼?最糟的情況也只是全部被當光光回台灣而已 。」 有時就是因為有這種不怕失敗的勇氣,才能發掘自己不曾知道的的潛能吧! 1. 考試時間 大部分的科目都只考一次期末考,部分科目可能需要繳交報告。考試時間與學分數差不多 (3 credits-3 hours/4 credits-4 hours) 。 如果在同一天有兩科以上的考試,可以跟學校申請改期考試,所以一天基本上只要考一科,很人性化的制度啊~ 2. 考試形式 主要是以電腦打字的方式進行,學校會在考試前請學生下載好考試軟體 (exam 4) ,並教導學生如何使用,學生也可以選擇以手寫的方式。有些老師會開放開書考,有些不會。考試期間可以出去上廁所,只要 開啟考試軟體屏蔽螢幕的功能, 並且在離開與回來 候到講台簽名即可。 在馬里蘭法學院,交換生、LLM學生與JD生考試的規則與內容相同,並沒有特別的待遇。 3. 考試題型 題型大多都是實例題,建議以 IRAC 的方式答題 (I=Issue 、 R=Rule 、 A=Application 、 C=Conclusion) ,先寫出爭點,再來是適用的法律與規則及其定義,並將事實套用到法律上 ( 涵攝 ) ,最後下結論,答題架構其實跟台灣法律系的考試很相像,不過教授特別提醒同學 除了要適當的用法外,更要注意事實中的情節 (Facts Facts Facts!) ,仔細的討論事實後與法規做結合,題目基本上沒有所謂的正確答案,教授向我們強調   “Show your work rather just a correct answer.”   論述說理是答題的一大重點。 在台灣法律系的 考可能會花更多時間在寫學說、實務對於爭點的不同意見,而美國法學院似乎更重視如何針對個案進行涵攝,所以要注意題目事實中的細節,進行分析與說理。 4. 個人經驗分享          除了上課前的預習,我平常在上完該堂課就會確實做好複習,並且將不懂的問題事做成筆記,在下課時或在Office Hours 的時間問教授,建議不要等到臨近考試再開始抱佛腳,否則壓力會很大,而且考前一兩週教授的辦公室幾乎都擠滿學生。         LLM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