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學習台灣法與美國法的心得

淺談學習台灣法與美國法的心得

我認為台灣法學教育跟美國法學教育會很不一樣主要是因為本身法律體系的不同,再加上對於法律學習定位的不同。

法系不同: 台灣為歐陸(大陸)法系,美國為普通(海洋)法系。

台灣法多繼受日本法以及德國法,大陸法系的特點有:以成文法為主、以抽象理論法條架構學習為主; 美國原本為英國的殖民地,也沿用其普通法系,特點有: 以案例法為主、個案學習

 政府體系不同: 美國為聯邦制國家

美國原為英國的殖民地,當時殖民地代表無法參與英國議會,卻被迫課與不合理的稅制,人民因而開始反抗英國政權,在獨立戰爭後,美國的憲法在1989年生效,其中Amendment X 明定 "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意即除了憲法中規定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之外,其他權利都保留給各州或其人民,而各州所擁有的權力是與生俱來的,不需要經過聯邦的授權,各州可以在不違背聯邦法的前提之下依照其不同的背景、需求來制定州的法律(state law)ex:各州憲法、刑法、契約法等等。

因為美國是普通法系(common law)國家,因此在學習美國法時會需要大量的閱讀案例,從判決書中找出法官的見解(rule/holding),也就是所謂的判例法(case law);同時併存著成文法(statutory law),包括聯邦法及各州法律,法官在判案時亦須要遵守成文法。

我們可以把statutory law想做是一個水桶中的石頭,而case law則是水桶中的水,將水桶中所有的空隙都填滿,判例法與成文法相互搭配形成美國法的整體架構。

美國法學院被定位成"Professional School"

在前幾篇就有介紹到美國法學院是學士後學校,學生一定要先取得學士學位才能申請,雖然有一些學生是大學畢業後就直接申請法學院,但是我在馬大法學院遇到更多的是:先在不同領域的單位工作了一段時間一兩年、甚至十年後,發現「需要」法律的這個專長,才進一步進修法律,畢竟進修需付出時間及金額不小的學費,並不是每個人都負擔的起。

而在法學院除了一般的基礎課程之外,還會強調法律寫作、法律資料搜尋、社交、研討交流會、實習等等課程及活動,希望的就是培養能與職場接軌的法律專業人才,多數學生會參加律師資格考,各州錄取率不盡相同,但大多都有50%-70%,通過後求職又是另一場考驗。

台灣的大學法學教育還是相對偏重理論,雖然近年也有進行課程學習的改革,同學也可以主動的爭取參與各種活動與實習,但總體而言許多同學還是被籠罩在國考的壓力之下。台灣的法律系學生眾多,再加上非本系生也得以修習指定學分的方式加入考試,考生基數已相當大,另外,錄取率約5-10%(司法官約1%),考取執照有一定的難度,但因為台灣市場小,在每年幾百位新科律師投入職場的情況下,也是要很努力的爭取工作機會,且進入職場還是要從頭開始,學習實務的眉眉角角。

兩者的制度各有優劣,美國的法學教育專業化,學習目標明確,每個人事前都有不同領域的大學教育知識,加上有許多實務相關的學習,相對的較有效率也較為實用。

台灣的法學教育可以讓學生慢慢地考慮是否真的要以法律相關工作為目標,提早在大學就開始(在交換時也有遇到同學覺得希望在大學就開始學習法律),此外,因為是成文法國家,在學習上一開始就有相對清楚的體系供學生學習。

美國案例學習" Case Study"

在讀案例時,許多教授都提醒我們"Fact patterns"的重要性,不是先去了解法官為什麼這麼判,而是先仔細的分析個案事實,這個案子跟先前案子有什麼相同(similar)相異(distinguish)之處。
一開始在學習美國法時不太能適應,因為我在台灣的基礎法學課程主要是以抽象的理論為主,較少討論個案,但在學習美國法讀案例時會覺得在應用上相對的多變靈活。第一,他們是普通法系國家,法官就能造法,對於案件法展方向有較大的決定權;第二,他們是聯邦制國家,類似的案件事實可能因為各州的法律、產業、風氣等等不同的因素而有了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有時候我會很糾結在規範上,為什麼之前的規定是這樣,但是這個案子中法官卻這樣判,問過教授後他們會跟我解釋一些可能的原因,可能是某些事實上的差異或者是法官的看法不同。而我最後得到的結論是不需要太執著在一些判決內容,將重點放在一些重要的大方向上面就可以了。

我覺得很有趣的一點是,在台灣回答法律問題的時候會說:「根據xx條第幾項規定...」;而美國常常是 "In "case name", the judge ruled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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